近日,陜西省物價局下發《關于進一步做好我省城市供水價格工作的通知》,要求各地認真落實國家推進重點領域價格機制改革的決策部署,確保全省城市水價改革工作任務順利完成。
《通知》要求,各設市城市要加快推進城市水價改革,尚未完成居民階梯水價改革任務的城市,要抓住當前物價總水平低位運行的有利時機,兼顧考慮對低收入群體的生活影響,盡快出臺居民階梯水價制度實施方案。各設區市也要指導所屬縣和建制鎮,加快制定實施水價改革工作方案,積極推進全面實施居民階梯水價制度。
《通知》強調,各地要對照全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,在鞏固實施居民生活用水階梯價格成果的基礎上,積極推進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種行業用水超定額累進加價制度,結合各自區域的實際情況,借鑒其他城市的經驗做法,依據本地行業用水定額標準制定加價方案。對定額內的用水量按基準供水價格標準執行,超過定額的用水量加價標準由各城市根據當地水資源狀況,報經地方政府同意后確定。
《通知》明確,對污水處理資源化利用實行鼓勵性價格政策,落實再生水生產用電不執行峰谷電價的優惠政策,并按照低于自來水價格一定比例合理制定再生水價格,鼓勵用水大戶與再生水企業協商確定價格。各地對未經公共管網供應的再生水價格實行市場調節價,并探索研究對公共管網供應的再生水價格,在不超過政府定價的基礎上由供需雙方協商確定,充分發揮市場決定價格的根本作用,進一步加快推動全省再生水的生產和利用,努力促進水資源可持續利用和經濟社會和諧發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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